各学院:
2023年第四季度学生医保报销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规定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报销类别 | 受理对象 | 发票有效时间 | 报销范围 |
校外门诊 |
2023年度在校参保的 大二至大四学生 | 2023年2月9日-7月8日 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 (暑期及户籍地产生的医疗费不受理) |
芜湖市(含湾沚区)以及实习所在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 |
校外住院 |
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 | ||
校外门诊 | 2024年度 在校参保的大一学生 | 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 | 芜湖市(含湾沚区) 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 |
二、报销时间、地点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2024年1月2日-1月4日 |
上午:9:00-11:20 下午:12:30-16:00 |
医务室 |
三、报销提供材料
(一)芜湖市(含湾沚区)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医务室转诊单;
2.校外医院门诊病历;
3.校外医院门诊发票;
4.学费代缴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号。
(二)实习地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实习地就诊情况说明;
2.校外医院门诊病历;
3.校外医院门诊发票;
4.学费代缴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号。
(三)校外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地址);
3.住院发票原件;
4.住院清单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
(四)意外伤害门诊、住院费用提报,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
1.《意外伤害就诊说明》(附件1)
2.《实习地就诊情况说明》(附件2)(仅限实习地就诊或住院)
四、报销流程
(一)校外门诊报销
1.材料初审:学生准备好报销所需的各项材料,根据通知时间上交至医务室,由医务室对材料进行初审,对金额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打印《校外门诊报销审核表》,确认签字;
2.材料复核:报销金额超过300元的材料,由医务室进行二次复核;
3.集中审核转账:医务室将《校外门诊报销审核表》及本季度学生校外门诊报销汇总表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集中审核无误后将报销费用转账至学生银行卡;
(二)住院报销流程
1.材料初审:医务室对住院材料进行初审后登记;
2.材料复核及结算:由湾沚区医疗保障中心对住院材料进行审核及费用结算。住院报销金额转账至学生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销对象为2023年在校参保的大二至大四的同学及2024年度在校集中参保成功的大一学生。
(二)寒暑假期间校外就诊费用及户籍地参保的学生校外就诊费用不予报销(实习地除外);
(三)打架、斗殴、饮酒及疫苗接种(狂犬疫苗、HPV疫苗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四)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如:诊所、社区卫生院、门诊部等)就诊费用不予报销;
(五)校外就诊病历须有医生详细看诊记录,不得为空白病历;
(六)校外实习学生如不能及时返校,可由同学代为提交报销材料。
(七)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手机端自动缴费的电脑凭证无效,必须在就诊医院的人工窗口换取正式缴费发票或医疗机构公众号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八)本次校外门诊报销为2023年度最后一次报销,2024年将不再收取2023年度产生的医疗票据。
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到位,避免学生因信息不畅而未及时进行第四季度医保报销。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