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校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后勤管理处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我校积极学习并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在11月25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当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我校食品安全“两员”配备、履职情况、食品安全管控及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通过资料查阅及现场检查,检查组对我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校结合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进一步落实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检查现场)
此前,我校后勤管理处膳食中心已认真组织餐饮单位学习《规定》要求,一方面督促餐饮单位完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管理职责,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另一方面结合我校现有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日检查、周汇报、月调度”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校将继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