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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来源:后勤管理处

各单位:

为规范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流程,明确准予报销的医疗费项目,现将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我校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报销对象包括:返校学生(具体指根据上级、学校通知统一安排已经返回学校的学生);不包括居家、实习学生和教职工、外聘教师。

二、报销项目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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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第一步,学生根据报销项目及比例要求,整理相关资料;

第二步,由学生将资料提交至校医务室;

第三步,校医务室负责审核;

第四步,由校医务室提交至校防疫办审批;

第五步,由校医务室流转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归口向财务处提请报销。

四、其他事项

1、报销对接:医务室徐萍,联系电话13955365212,邮箱:pingxu5@iflytek.com;

2、本通知自签发之日起执行,至防控办发布解除防疫工作时截止。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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