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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来源:后勤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2019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堂、超市、校内小微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督促各食品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日常管理,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我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春季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与考核(4月15日—5月17日)

1.开展春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工作收集关键风险点,向经营单位发布《2019年春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开展春季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校内餐饮从业者参加县/市食药部门举办的2019年食品安全知识知识培训

3.开展食品安全必备知识考核:对学校食品安全员、食堂经理、食堂厨师长、食堂食品安全员、校内餐饮店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试题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中抽取。

(二)第二阶段: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4月15日—5月17日)

1.餐饮单位开展自纠自查。食堂、校内小微餐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自查食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人员健康关,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自查,无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严把消毒卫生关,对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操作台面、工用具、容器、餐饮具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洗消毒并记录;严把原材料采购贮存关,健全原材料安全追溯体系,对库存的食品原料品质、索证索票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严把加工制作关,要保证所使用食材新鲜,加工时要烧熟煮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自制或外购冷荤凉菜、四季豆、臭干、新鲜黄花菜青条鱼,蔬菜、豆制品、米饭、汤严禁隔夜销售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2.后勤管理处开展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

1)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新芜校区4月18周四)下午2:00

文津校区4月19周五下午2:00

检查组成员:张援全、汪涛、章炜、张抒娟王冬冬、两校区食品安全员

检查对象食堂、超市、校内小微餐饮店

检查重点:食品经营许可证(校内小微餐饮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上墙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资料和台帐记录情况;敏感、高危原材料使用、加工情况;检查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使用承诺、使用公示)落实情况;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烧熟煮透等相关要求;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和记录等情况(食堂);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情况;检查餐厨废弃物日常台账;2018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中《进货查验记录表格》、《食品留样记录表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格》、《废弃物处置记录表格》、《卫生间清洁记录表格》启用情况。

2)后勤管理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后勤管理处组织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开展随机抽查2次,重点抽查食用油采购及废油处理、原材料品质及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菜品留样、菜品隔夜管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就餐人数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良影响甚大,且春季属于食源性疾病高发期,各校内食品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春季食品安全工作,密切配合,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把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做,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零事件。

对于食品安全隐患多、风险高履次未改的,后勤管理处将视情况进行罚款处罚或限期停业整顿。

)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自评表请于4月22日前交与后勤管理处存档、复查。

附件:1.《2019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小微餐饮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自评/检查表》

3.《食堂2019年春季食品安全自评/专项检查表》

4.《2019年春季学期食品安全抽查情况记录单》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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