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有效服务学校师生日常生活,结合校园信息化建设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卡通使用规范》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0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一卡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数字化校园管理和建设,使一卡通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卡通是科学管理校园设备设施以及校内人员信息的有效手段,极大的方便校园内消费、人员进出、设备信息录入、数据存储分析。因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暂行规定做好相应工作,有效地为校园信息化建设发展服务。
第三条 一卡通使用范围:校园内所有消费场所(食堂、商超、加电站、医务室、体育馆)、门禁(大门门禁、宿舍门禁、其它楼宇门禁)、图书馆。
第四条 本规定主要针对一卡通办理相关事宜的解释和说明,具体一卡通操作详见《一卡通使用规范》(见附件一)。
第二章 职能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提供新生办卡学生信息表,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班级、学生照片,应用系统、数据库、一卡通网络运行维护,教学区门禁权限审批。
(二)财务处:负责审核、收取每日卡务中心充值、缴费金额,协助学生处办理学生银行卡。
(三)人事处: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校园卡制作发放、补卡收费,负责提供学校教职工办理一卡通信息证明,发生人事变动时,负责反馈变更信息至卡务中心。
(四)保卫处:负责审核进出校园门禁权限开通信息;负责校园大门门禁设备安装和维护。
(五)后勤管理处:是一卡通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一卡通系统整体工作的领导和决策。主要工作如下:
(1)制定一卡通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卡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规范卡务人员操作流程;
(3)审核各部门、外来人员办理一卡通业务申请;
(4)负责宿舍区域门禁权限审批,提供宿舍门禁变更信息审批表,负责空气能设备维护;
(5)应用推广、终端设备日常运行与维护以及相关部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协调等工作;
(6)负责一卡通版面设计与印刷;
(7)后勤管理处下设卡务中心,负责与财务处资金结算,办理新卡、挂失/解挂、注销管理、充值、权限开通等日常业务。
第三章 应用系统管理
第六条 新芜校区一卡通涉及模块及功能分为:
(一)一卡通卡务管理:一卡通办卡、充值、挂失/解挂、补卡业务办理,消费查询。
(二)空气能:一卡通水费充值、激活办理。
(三)电控:宿舍电量查询、充值办理、自助缴费、负载控制。
(四)门禁(除宿舍):校园出入大门门禁开通、校园楼宇内设置门禁开通办理。
(五)宿舍智能门禁:宿舍门禁一卡通授权办理。
第七条 文津校区一卡通涉及模块及功能分为:
(一)一卡通卡务管理:一卡通办卡、充值、挂失/解挂、补卡/注销、冻结金额转入业务办理,消费查询。
(二)水控: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用水充值。
(三)电控:宿舍电量 查询、充值办理。
第四章 一卡通分类
第八条 一卡通分为学生卡、教职工卡以及临时卡。学生卡、教职工卡是本校的正式身份证明,具有身份识别、管理、门禁以及消费功能。临时卡不具有身份证件功能,仅具有消费功能,在相关部门批准情况下可开通时段门禁功能。
第九条 一卡通办理对象:
(一)学生卡:本校在籍的学生。
(二)教职工卡: 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由人事处制作发放至个人,并携卡至卡务中心按照人事处新进员工入职流程办理。
(三)临时卡:用于各部门短期外聘人员、各类培训教师及学员、业务关联单位人员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临时卡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条 学生卡、教职工卡工本费:
(一)学生卡和教职工卡首次办理免费;
(二)学生卡补办费用:15元/张,教职工卡补办费用:50元/张;
第十一条 临时卡办理费用:
(一)卡费:15元/张;
(二)需办理临时卡的人员可至卡务中心直接购买,使用后无需退还;
第十二条 一卡通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教职工卡新卡办理:入职人员凭人事处提供的一卡通办理申请审批表在卡务中心办理开卡手续。
(二)学生卡办理:由学生处在新生入学前将学生信息提供于卡务中心,统一录入系统办卡发放。
(三)临时卡办理:办理人员直接在卡务中心缴费办理。
(四)门禁权限开通办理:由各单位根据使用需要及管理范畴,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将开通信息提供至后勤管理处进行开通办理程序。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已办理一卡通的人员不得转借,卡片信息必须与持卡人信息一致。卡片遗失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涂改一卡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第十五条 拾到他人卡片应及时上交卡务中心或设法归还本人,拾卡不还且恶意使用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卡片,否则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一卡通系统及设备为学校财产,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凡故意破坏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一卡通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一经查实,移交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原院后保字〔2015〕8号《一卡通管理暂行规定》文件作废。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