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有效服务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发挥教职工宿舍招待房最大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2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服务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发挥教职工宿舍招待房最大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范围
服务于学院各单位业务往来的住宿接待,在满足学院公务及讯飞集团公务接待的前提下,兼顾师生私人接待需求。
第三条 招待房源
房型 | 新芜(套) | 文津(套) |
单人房 | 6 | 6 |
双人房 | 16 | 46 |
套房 | 2 | 无 |
第四条 住宿管理费
(一)收费标准(水电费、保洁费、清洁费、设备折旧费、管理费):
房型 | 收费标准(元/间/天) | 15天(含)以上公务接待收费标准(元/间/天) |
单间 | 120 | 100 |
标间 | 150 | 120 |
套间 | 280 | 220 |
(二)公务结算。后勤管理处每月根据各单位《招待房申请表》及实际住宿费统一OA申报各部门费用,此费用从各单位日常年度招待费支出。
非学院公务接待的讯飞集团单位公务结算参照此方式,后勤管理处每年底统计讯飞集团各单位使用费用报学院财务处,财务处在讯飞集团内进行费用结算。
(三)私费结算。住宿人员退房时按实际住宿费用现金结算,不提供正式发票。
第五条 入住手续办理
(一)公务接待:
业务接待单位经办人联系教职工公寓前台预定房源并填写《招待房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入住人凭《招待房申请表》及个人有效证件至宿舍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讯飞集团单位公务入住按此手续办理。
(二)私人接待:
本院教职工、学生陪同入住人员至宿舍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入住人凭有效证件缴纳住宿押金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