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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来源:后勤管理处

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有效服务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发挥教职工宿舍招待房最大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322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公寓招待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服务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发挥教职工宿舍招待房最大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范围

服务于学院各单位业务往来的住宿接待,在满足学院公务及讯飞集团公务接待的前提下,兼顾师生私人接待需求。

第三条 招待房源

 

房型

新芜(套)

文津(套)

单人房

6

6

双人房

16

46

套房

2

 

第四条 住宿管理费

(一)收费标准(水电费、保洁费、清洁费、设备折旧费、管理费):

房型

收费标准(元//天)

15天(含)以上公务接待收费标准(元//天)

单间

120

100

标间

150

120

套间

280

220

(二)公务结算。后勤管理处每月根据各单位《招待房申请表》及实际住宿费统一OA申报各部门费用,此费用从各单位日常年度招待费支出。

非学院公务接待的讯飞集团单位公务结算参照此方式,后勤管理处每年底统计讯飞集团各单位使用费用报学院财务处,财务处在讯飞集团内进行费用结算。

(三)私费结算。住宿人员退房时按实际住宿费用现金结算,不提供正式发票。

第五条 入住手续办理

(一)公务接待:

业务接待单位经办人联系教职工公寓前台预定房源并填写《招待房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入住人凭《招待房申请表》及个人有效证件至宿舍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讯飞集团单位公务入住按此手续办理。

(二)私人接待:

本院教职工、学生陪同入住人员至宿舍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入住人凭有效证件缴纳住宿押金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