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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导则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来源:后勤管理处

前   言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如何应对学生公寓突发的事件,是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仅仅是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一部分,其涉及的管控要点、应急程序与学校的资源配备、部门职责、工作接口均有很紧密的联系。类似“公寓管理中心”的机构,往往并不具备独立应对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能力。
   广义的安全预案一般含两个子体系:一是预防体系,它主要体现对各项安全因素的日常管理和控制;二是应急响应体系,它主要作用是一旦事件发生,立即进行处置,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本导则以“应急响应”的内容为主。
   本导则旨在为高等学校在制订学生公寓应急预案时提供指南,并不是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原则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生公寓(宿舍,以下统称为“公寓”)区域的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住宿学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导则。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以保障学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争取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4.2 接口明确、分级负责
   学校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与学生公寓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关的学校各个部门应当建立明确的工作接口。
   学校落实各级、各个部门在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的职责。
   公寓管理中心所辖各部门各公寓楼,对本部门、本楼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负责,逐级落实管理职责和应急处置职责。
   1.4.3 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4 宣传先行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当将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遇突发事件的保护、求助、自救、避险,与日常安全宣传、告知紧密结合。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与职责
   公寓管理中心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组,作为中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
   突发事件应急组主要职责如下:
   a) 识别、分析各种安全因素,制定、修改、完善各种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制度(含应急预案);
   b) 传达上级有关信息,参与学校相关应急事件的协调;
   c) 分析有关安全管理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并向上级提交报告;
   d) 协调或提出协调与学生公寓应急处置有关部门的工作;
   e) 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寓管理中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f) 根据学校的安排,启动预警预案;
   g) 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力量处置突发事件;
   h) 检查、督促下属各部门、各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落实。
   2.2 应急响应预案基本要求
   2.2.1 制度建立
   针对学校公寓区突发事件的特点、性质、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结合本校楼区实际情况,寻找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各种安全因素,分析与学校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接口,建立预防管理和应急预案有关规章制度。
   2.2.2 组织落实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时效性,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各种管理因素、应急处置程序,在职责上进行分工。必要时,建立专业应对小组。
   组织落实重点放在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尤其是在节假日、双休日、夜晚等管理人员放假休息时,面对紧迫事件的处置。紧迫事件(如火灾)的处置往往需要考虑第一时间等迅速投入处置的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分工。
   应急响应措施应根据不同事件发生的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力量,直接执行应急响应预案,以避免层层转达导致时机延误。
   2.2.3 信息传递
   2.2.3.1 信息传递的准备
   各公寓楼应当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编制相关的通讯录。通讯录应当根据不同的事件所涉及的公寓管理中心内部和外部人员(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如中心负责人、保卫部门、水电中心、校医务部门、学工部门、电梯维修单位、110、119、120等。
   保障通讯手段的完备、通畅和快捷,与应急工作有关的人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报告员以各楼管理员(楼长)和值班员为主。
   2.2.3.2 信息报告员在发现或得知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在第一时间根据应急预案向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外部人员(或单位)报告。
   2.2.3.3 信息报送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2.4 培训、演练
   按照已制定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响应预案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培训和演练的结果,不断完善预防管理和应急响应预案有关规章制度。
   3 预警预防行动
   对非紧迫事件,根据学校的要求进入预警期,公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可以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向住宿学生、员工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b)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c)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d)准备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的其他措施。
   进入预警期后,公寓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部分 典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基本要点或基本程序
   4 自然灾害
   4.1 台风、暴雨
   4.1.1 预备程序
   a) 向公寓楼内发布台风警报,告知学生注意事项,如:尽量不要外出,关闭寝室的门窗,收回晾晒的衣物和放在阳台、窗台的其他物品等;
   b) 根据公寓的地势和建筑物、周围道路的状况,准备好道路积水和防止雨水侵入的措施,如:预备沙袋、抽水设备、停电应急电源、临时通行垫脚砖头等物资;
   c) 检查楼顶和敞开式阳台的下水管路的通畅情况,公共区域门窗的关闭情况;
   d) 必要时:安排人员值班、巡查,调整特殊楼、特殊寝室学生的住宿; 
   e) 准备必要的外伤药品;
   f) 采取门厅防滑措施(如设置防滑垫、及时拖干积水等)、设置防滑提示;
   g) 对于危险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及时处理。
   h)发现特殊情况上报学校。
   4.1.2 过程发生时
   a) 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巡视漏水、渗水情况,架空电线有无落地等异常发生(需要巡视哪些事项,各个楼区的内容可能有所不同); 
   b) 风雨过大时,应当劝阻学生外出;
   c) 通向外部的道路被淹时,应当及时与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必要时,采用砖块、木板等临时铺设一条通道,方便学生进出,并做好安全提示。
   4.1.3 发现险情时
   a) 发生险情的楼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大致人员财产损失情况;
   b)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应急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楼内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电源;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注意建筑物及周边状况,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c) 若发现水进公寓,组织人员用沙袋等物品堵住进水,必要时开启抽水设备,组织受淹寝室学生将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
   d) 若发现天花板渗水,须马上切断该寝室的照明、楼顶扇电源;
   e) 若发现架空电线被挂断,须马上通知水电中心处理,并在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f) 特别注意对学生外出(如外出实习)寝室或空寝室的检查;
   h)  禁止进行户外登高作业和楼顶作业。
   4.2 雷击 
   4.2.1 预备程序
   a) 检查建筑物避雷设施是否损坏;
   b) 提醒学生在雷电发生时不要上网、使用手机。
   4.2.2 应急处置
   a) 当发现雷击或得到雷击报告时,应当马上通知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b) 若发生电气跳闸,在没有检查确认能够送电之前,严禁合闸;
   c) 在雷击过程中若伴随着暴雨情况,可参照4.1条相关预案应急处理。
   4.3 地震
   4.3.1 预警预防行动
   在政府发布地震预告后,根据学校的指令,一般采取以下预警预防行动:
   a) 组织落实,根据地震应急预案落实抢险时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的值班;
   b) 勘察楼区周围的疏散地点;
   c) 向学生宣传防震知识、疏散方式方法,开展疏散演练,开启所有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d) 根据线路的设置,提出切断水电热的方案;
   e) 必要时(预报强烈地震、公寓楼防震性能低、上级指令),安排学生露宿或转移住宿。
   4.3.2 应急处置
   a) 发生地震,须立即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撤离公寓,疏散到相对空旷的区域;
   b) 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关闭、切断电、热、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c) 第一时间报告有无人员受伤、被困,有无建筑物损毁等信息,若发现有人受伤拨打120急救; 
   d) 发生建筑倒塌或部分倒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帮助伤病员迅速脱离危险环境;
   e) 听从学校指挥,投入后续抗震工作。
   4.4 雪灾
   a) 通知学生信息以及注意事项,准备扫雪工具;
   b) 对一些特殊的建筑物,安排专人观察因积雪而造成对房顶的破坏。一旦发现险情隐患,马上报告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并组织对区域内的学生进行疏散。
   c) 采取门厅防滑措施(如设置防滑垫、及时拖干积水等)、设置防滑提示;
   d) 组织开展管理区域内清扫积雪等工作。
   5 事故灾害
   5.1 火灾
   5.1.1 灭火基本原则
   先救人,后救火;发现起火,立即报告。
   5.1.2 预防措施
   5.1.2.1 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对履行防火安全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罚。
   5.1.2.2 注重消防安全要素的控制,具体如下:
   a) 管理人员、值班员(保安)、维修人员应当具备其履行职务所应具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b) 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完好,消防登高区域无障碍;
   c) 保持消防疏散门应能在最短的时间打开(或击破)的手段;
   d) 杜绝乱拉电线,合理使用接线板; 
   e) 建立大功率电器使用登记、审批机制,把握公寓电气总体容量和分布;
   f) 开展安全用电的指导;
   g) 对消防设施、设施的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和操作;
   h) 检查和禁止违章电器的使用;
   i) 检查和禁止明火的使用;
   j) 地下室、架空层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利用,不得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通畅和消防设施的使用;
   k) 保持消防标识的完整、正确;
   l) 履行消防安全宣传和告知的义务;
   m) 不得存放易爆、易燃危险品;
   n) 开展公寓阳台等处堆放易燃品的管理;
   o)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联络方法;
   p) 制订应急反应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
   注:h)项检查项目和频次,可参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的要求。
   5.1.2.3 应当根据楼区的地理分布和工作人员的配置,充分考虑到夜间和节假日发生事件时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组织安排。
   5.1.2.4特别加强砖木结构老式建筑、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5.1.3 消防应急反应预案
   消防应急反应预案在制定时应当考虑以下问题:
   a) 房屋的建筑结构(钢混、砖混、砖木,平房、多层、高层);
   b) 与水电中心等相关物业管理部门、保卫部门的工作接口,如何报告、组织、联动;
   c) 各公寓楼的分布以及在发生事件时各楼人员如何联动反应,形成互保机制;
   d) 在常规工作时间的分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假期、管理人员下班后等时间段的工作分工(工作人员不一定是公寓中心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是与学生公寓火灾应急有关的工作人员,如:保卫部门、校医院、水电中心、住楼辅导员,消防人员);
   e) 与消控中心的联动(消控中心还涉及许多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消防电梯、通风排烟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消防隔离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的启动、门禁的解除等等。同时也涉及消控中心的管辖和工作联络问题);
   f) 消防用水的结构、楼区的供水系统,楼区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的状况;
   g) 公寓楼防火间隔的设置和疏散通道的设置。
   5.1.4 火灾的应急预案的基本构成
   5.1.4.1火情核实
   楼区工作人员发现或得知火情或火情苗头的信息,必须立即进行实地查看核实,并根据消防应急预案采取联络报告、扑灭初期火灾等等后续行动。
   5.1.4.2 火情报告
   在扑灭初起火情、疏散和抢救火场人员的同时,必须按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报告中应说明清楚火情地点、火情大小、是否有人受困。
   注:报告一般有向周围楼区工作人员通知增援,向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学校保卫部门、消控中心(如果有的话)、水电中心、119、120等单位报告。具体在什么时候向哪个部门报告,应当在应急预案的规定。
   5.1.4.3 初起火情的扑救
   发生初起火情,应当迅速利用楼层灭火器具等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招呼火场的住宿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在用水灭火(如动用水带、脸盆盛水或水基灭火器)时,应当先切断火场及周边寝室的电源。
   火势受到控制后,应当在火场停留,防止复燃,并向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和学校保卫部门汇报情况。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和学校保卫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
   5.1.4.4 火灾的应急处置
   若发现火情失控,立即报告。要遵循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首先全力解救被困人员,组织指挥被困人员疏散或躲避待援。注意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可根据分工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a) 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汇报火情,听从指挥;
   b) 消防车从校门口到现场的引导;
   注:由于校园内的地址不同于街道门牌,消防车进入校园时,应当有人引导进入火场;并指示火场周围消火栓、连接器的位置。
   c) 实施、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d) 有人受困,应当立即向消防人员报告;
   e) 开启消防控制系统,保证消防管路的用水。
   5.1.4.5 切断电源方案
   需要切断电源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 配电箱的结构是否适用于非专业(没有电工上岗证)人员操作?(谁去切断电源?)
   b) 该楼的电气保护的设置,是否能在线路受到火灾影响时自动切断局部或整楼的电源?
   c) 在疏散时,应急照明是否足够?
   注:切断电源时,要防止非专业人员的触电,以及疏散时因照明不良而造成摔伤、挤踏等事故。
   5.1.4.6 火警发生时的电梯运作见5.3.1条。
   5.1.4.7 组织疏散
   a) 迅速打开安全出口门;
   b) 喊话提醒学生冷静、有序地从就近的楼梯走出公寓,以防拥挤踏伤;
   c) 优先保障伤员的疏散,配合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将重伤人员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d) 根据楼层安全疏散图组织学生撤离,首先疏散着火层及以上楼层的学生;
   e) 疏散学生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等。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楼旁空地上,指定专人看管。
   5.1.5 后续事宜
   5.1.5.1 安排着火寝室住宿人员的住宿。若生活物资被毁,提供衣被,妥善安置。
   5.1.5.2 火灾后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协助消防部门和学校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等。
   5.1.5.3 在没有得到消防部门或保卫部门同意之前,不得清理火场。
   5.2 公寓停水(停电)
   5.2.1 发生突然停水(停电)故障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业务主管或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或通过其他途径确认停水(停电)故障发生区域、停水(停电)故障发生原因。
   5.2.2 公寓管理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确认故障发生区域和原因。若属于外部原因,应详细记录事故原因、发生时间和修复时间等情况。若属于内部原因,应立即派维修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检修,并告知事发公寓楼事故情况。
   5.2.3相关公寓楼接到中心通知后,应当立即告知学生事故原因、及检修时间,提示学生离开公寓前关闭水龙头,停电前关闭或拔掉用电器电源。
   5.2.4 若对学生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的,应当考虑对学生生活做出临时性安排,稳定学生情绪。
   5.2.5 如果公寓楼晚间突然停电,公寓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打开应急照明灯具,引导学生上下楼梯,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同时提醒学生做好财物安全防范,谨防丢失。
   5.2.6 停电后要注意对大功率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如电梯、供水设备等。停电时电梯的应急处理见5.3.5条。
   5.3 电梯事故应急措施
   5.3.1 消防应急时
   5.3.1.1启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
   5.3.1.2 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或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并切断电梯电源。
   5.3.1.3 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5.3.1.4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当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5.3.2 地震应急时
   5.3.2.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当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5.3.2.2 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待乘客撤离后停止电梯运行,并切断电梯总电源。
   5.3.2.3 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5.3.3 发生湿水时
   5.3.3.1 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
   5.3.3.2 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5.3.4 电梯困人时
   5.3.4.1 值班人员接到电梯报警电话或听到电梯警铃后,应当马上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员被困,立即报告公寓管理中心。
   5.3.4.2值班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员被困,应当立即联系电梯维修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同时准备好电梯机房钥匙等物品。
   5.3.4.3 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并立即向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或维修管理人员报告。
   5.3.4.4 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5.3.4.5 在施救过程中,应当与被困人员保持对话,稳定其情绪。若发现有人受伤、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当与校医院联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5.3.5 停电时
   5.3.5.1 若为没有预告的停电导致电梯突然停运时,需立即确认梯内是否有人被困。若有人被困,立即联系专业电梯维修人员并参照5.3.4条进行营救。待被困人员被解救之后,由电梯维修专业人员通过机械操作将电梯控制到顶层。
   5.3.5.2 若提前接到停电通知时,需在停电前十分钟将电梯控制在顶层,并停止电梯运行,以免突然停电导致电梯困人事件发生。
   5.3.6 以上电梯应急情况消除后,须经检修且试运行正常后电梯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5.4 水(热)管路破裂
   5.4.1 预防措施
   5.4.1.1 公寓管理中心应当安排对主干管线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事故发生。
   5.4.1.2主管阀应当做好标识,楼区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管阀的控制区域。 
   5.4.2 室内管路爆裂
   5.4.2.1 发现者立即关闭室内相关水阀,并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应当马上赶到现场。
   5.4.2.2 若漏水点在阀门前,先用毛巾等物进行封堵,尽最大可能降低水管出水量,然后立即报告进行抢修。
   5.4.3 室外管路爆裂
   发现者应当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并立即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应当马上联系相关部门落实抢修。
   5.4.4 注意事项
   5.4.4.1必须关注现场是否有人员受伤(尤其是热水管破裂后有无人员烫伤)。
   5.4.4.2 必须关注是否有电气进水的现象,特别是天花板上灯具、风扇周围的渗水和放在地面上接线板的浸水,发现时必须关闭电气开关。
   5.4.5 事后工作
   5.4.5.1后续除了安排好抢修、公布停水通知外,应当对室内灌水进行现场清理。
   5.4.5.2若发生财产损失,应当首先做好安抚工作,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并统计损失情况。
   5.5 事故灾害中伴随出现的人身伤害事件按第9条采取措施。
   6 传染病防控应急
   注: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性、政策性很强,公寓管理中心往往不能事先准备消毒方案或有权力决定开辟隔离观察区。以下列举的内容仅仅是常规的注意要点。
   6.1 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及准备工作
   6.1.1 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公寓内人口密集的特点,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疾病、非典型肺炎、甲流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
   6.1.2 响应学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寓楼的卫生工作。
   6.1.3配合学校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6.2 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
   6.2.1 凡得到公寓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消息,应当立即报告公寓管理中心。
   6.2.2 公寓管理中心接到楼内报告后,应当立即在第一时间派人到相关公寓楼核实情况。除非确认情况不属实,否则应当迅速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院、相关院系、保卫部门等报告。
   6.3 传染病的控制措施
   6.3.1 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仍需住宿学生公寓的,应当立即进行住宿调整,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6.3.2 对与传染病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6.3.3 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住宿场所和使用过的家具进行消毒。
   7 刑事、治安事件
   7.1 预防措施
   a) 开展楼区的巡视、检查;
   b) 向学生开展防盗宣传和提示;
   c) 保持配置安全设施的完好;
   d)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拒绝可疑人员进入楼区。
   7.2 打架斗殴
   7.2.1应及时劝阻学生打架斗殴。宜采取说服方法和攻心技巧,冷静双方情绪,缓解矛盾,切记不可动粗,不可恶言相向。根据严重程度报告公寓管理中心。
   7.2.2发生动用凶器、伤人、有社会人员参与、财物损失或者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等难以控制的情况,应当迅速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及保卫部门,协助保卫部门处理。
   7.2.3 若有伤者应当协助送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抢救,设施损坏马上报修。
   7.3 盗窃的处理
   7.3.1 接到失窃报告后的处置
   7.3.1.1 值班员接到学生报案后,要告知学生要保持好案发现场,并立即向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报告,同时拨打校区报警电话。
   7.3.1.2 组织实施紧急布控
   a) 调集现场(或邻近楼区)值班员封闭楼道口,把住大门,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
   b) 使用广播、扩音器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关闭门窗进行自我保护;
   c) 待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后,逐层清查公共部位,围堵嫌疑人。
   7.3.1.3 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及时与学生所在系(院)联系,协助调查了解工作,安慰被盗同学,安抚相关同学情绪。
   7.3.2作人员巡视时发现盗窃行为的,要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大声呼叫求助。情况许可时,按照    
   7.3.1条采取相关措施。
   7.3.3 配合保卫人员(或公安人员)进行调查。
   7.4 刑事、治安事件中若有伤者按第9条采取措施,设施损坏马上报修。
   8 群体性事件
   8.1 事件范围
   a) 管理区域内外涉及学生、职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b) 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非法政治性活动;
   c) 针对学生、职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d) 学生、职工非正常伤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8.2 预防和预警信息
   8.2.1 要经常研究影响管理区域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和引导。
   8.2.2 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学生、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等进行特别关注。
   8.2.3 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当及时把握学生、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引导,安排值班,早发现、早报告。
   8.3 信息报送
   公寓管理中心必须建立至楼区管理员(值班员)的信息报告渠道,并按学校的规定保持向校方的报告渠道。发现动向、苗头必须及时报告。
   8.4 应急响应
   8.4.1 工作人员在听到或发现苗头时,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必须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 
   8.4.2 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应当拍照留证,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对现行发现,应当设法确定散布者身份,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8.4.3 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当根据事件的情况,安排专人值班,必要时坚守现场,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安排,开展其他应急处理工作。
   9 人身伤害
   注:在公寓中因急病、受伤、自杀、自残等事件需进行医疗救治,应急措施应考虑以下问题:
   1)职责或工作接口:由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陪送医院;由驻公寓辅导员陪送医院;由校医院(校医院或校医务室是否保持24小时的医务服务?)上门处理;如何通知等等。 
   2)有些疾病或受伤,非专业人员(如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辅导员)对伤病员的搬动会造成后果,如昏迷、重伤者,在医生没有到达前,一般应当根据医生的指示,采取可能的急救措施。工作人员可能要接受一定的防异物窒息、止血等训练。
   以下的程序作为参考。
   9.1公寓内住宿学生突发急病、受伤,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轻者送校医院处理;重症者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校医院和/或120),同时向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驻公寓辅导员报告。
   9.2 若发生自杀、自残等事件,应当尽快组织人员实施抢救,根据情况拨打急救电话(校医院和/或120),或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同时上报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向驻公寓辅导员报告。
   9.3 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得到报告后,通知伤病人员所属院系负责人或学工人员。
   10 善后与恢复
   10.1 非公寓管理中心原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应当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所采取的后续工作。
   10.2 公寓管理中心原因(或部分原因)而引起(或处置不当)的突发事件,公寓管理